入學簡介

服務對象

年齡由 9 – 18 歲,因在家庭、個人行為或情緒上,面臨適應困難,及其家庭暫時無法提供適當管教及照顧的女青少年 (入住年齡一般不超過 16 歲半)。

本中心未能提供服務予下列人士:

  • 懷孕者
  • 有嚴重情緒或行為問題者
  • 精神病患者
  • 需特別醫護照顧者

名額及編制

本校設小四至中三,共9班,每班12人;中心設有 3 個家舍,合共提供 64 個宿位。

費用

  • 住宿、膳食及學費全免;
  • 書簿、個人衣著、生活用品及醫療費用需由家長負責。

申請手續

家長必須同意女兒入住 / 讀,方可透過以下人士:

  • 社會福利署或非政府機構的家庭服務中心社工
  • 學校社工
  • 醫務社工
  • 外展社工
  • 中學校長

向下述政府部門合辦的中央統籌轉介系統 (CCRM)查詢及申請:

  • 社會福利署感化服務組    (電話:2892 5106)
  • 教育局特殊教育支援第二組  (電話:3698 3727)

透過以下連結可下載「安排學生入讀群育學校/院舍申請表格」
http://www.edb.gov.hk/attachment/tc/edu-system/special/support-subsidy/special-school/ccrm/ssd_5_application%20form_chi.pdf

 

入住期及離院

入住期約為一年半至兩年,中心會定期評檢個別學生的需要及進度,與家長 / 監護人、學生及轉介社工共同商議離院日期及未來計劃。

服務範圍及內容

學校提供主流課程,並保送學生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。

家舍照顧及生活訓練

  • 原家舍讓學生在安穩、有秩序、尊重私穩和溫馨的家舍生活環境中,學習處理人際關係,接受家居技能訓練等。
  • 自治組為即將回歸家庭的學生提供實踐自治生活的訓練機會。

社工服務

  • 協調及跟進「個人培育計劃」,定期安排個案評檢會議評估進展及需要,與轉介社工、家長、有關職員及學生一同檢討及商議「個人培育計劃」的具體改進方案。
  • 提供個人及小組輔導,及定期安排不同形式的親子活動或家長教育。

康體及社區服務活動

  • 安排不同類型的康體或服務活動,以增強學生的自我了解,發展潛能,培養愛己及人的精神。
  • 學校放假期間推行豐富而多元化之活動,讓同學善用餘暇,進行另類學習和鍛鍊。